关于公布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
关于公布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
- 发文机构: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
- 索引号:SY0024383560202100078
- 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- 主题分类:财务
- 发文字号:长财〔2021〕33号
- 发布日期:2021-12-23
各委、办、局、各街道办事处、新泾镇政府:
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,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,加强社会监督,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,根据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发改委《关于公布上海市 202 1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沪财税〔 202 1 〕 4 3 号,以下简称《市收费目录》)有关要求,区财政局、区发改委编制了《上海市长宁区 2021年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区收费目录》),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《区收费目录》以《市收费目录》为范围,归集了以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等 为依据,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不含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二、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《 区 收费目录》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,凡未列入《 区 收费目录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。《 区 收费目录》公布之后,本 区 新增、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,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批准文件为准。
三、《 区 收费目录》(详见附件 1 )内容包括本 区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、收费部门、收费标准、资金管理方式、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。
四、为便于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,单独编列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(详见附件 2)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
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1年12月23日
附件: 1. 上海市长宁区 2021年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- 上海市长宁区 2021年度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相关附件
- 上海市长宁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.xls
- 关于公布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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